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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矿区生活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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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矿区生活守则
矿区宿舍生活守则 八准 一、服从大矿区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。 二、遵守矿区宿舍作息时间,晚十一点后必须熄灯,避免影响其他矿友休息。 三、在矿区宿舍区内保持安静有序。 四、保持矿区宿舍干净整洁,爱惜公共财产。 五、遵守值日轮值制度。 六、允许矿工家属入住,矿工家属也应服从矿队生活守则。 七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如在矿石镇宿舍区遭遇意外事故、遭到流浪者骚扰时应及时报告。 八、学会自救逃生方法,遇到灾害性事故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。 八不准 一、不准在休息时间内聚众喧哗、打架斗殴、串门。 二、不准在矿区宿舍内私用地髓能源设备及使用明火。 三、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矿区宿舍(如管制刀具、矿队炸药雷管等)。 四、不准在矿区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,如有流浪者入室盗窃,需自负责任。 五、不准在矿区宿舍内使用任何赌博道具进行活动。 六、不准任何非矿队队员(尤其是流浪者)进入矿区宿舍。 七、不准破坏矿区宿舍及各舍内的公共财产。 八、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于矿区宿舍逗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