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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P 10能量 3
荒瀧一斗
岩元素雙手劍稻妻
花坂豪快·荒瀧一斗
「荒瀧卡牌遊戲王中王一斗」
■ 來源
在貓尾酒館中邀請荒瀧一斗進行對局,在友好對局難度中獲得勝利後獲得
在貓尾酒館中邀請荒瀧一斗進行對局,在友好對局難度中獲得勝利後獲得
天賦

喧嘩屋傳說
普通攻擊
造成2點
物理傷害。
物理傷害。
魔殺絕技·赤牛發破!
元素戰技
造成1點
岩元素傷害,召喚阿丑,本角色附屬亂神之怪力。
岩元素傷害,召喚阿丑,本角色附屬亂神之怪力。■ 阿丑
減傷
我方出戰角色受到傷害時:抵消1點傷害。
可用次數:1,耗盡時不棄置此牌。
此召喚物在場期間可觸發1次:我方角色受到傷害後,為荒瀧一斗附屬亂神之怪力。
結束階段:棄置此牌,造成1點
岩元素傷害。
可用次數:1,耗盡時不棄置此牌。
此召喚物在場期間可觸發1次:我方角色受到傷害後,為荒瀧一斗附屬亂神之怪力。
結束階段:棄置此牌,造成1點
岩元素傷害。■ 亂神之怪力
所附屬角色進行重擊時:造成的傷害+1。如果可用次數至少為2,則少花費1個無色元素。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
最惡鬼王·一斗轟臨!!
元素爆發
造成4點
岩元素傷害,本角色附屬怒目鬼王。
岩元素傷害,本角色附屬怒目鬼王。■ 怒目鬼王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造成的傷害+1,造成的
物理傷害變為
岩元素傷害。
持續回合:2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後:為其附屬亂神之怪力。(每回合1次)
物理傷害變為
岩元素傷害。持續回合:2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後:為其附屬亂神之怪力。(每回合1次)
詞典
■
物理傷害
物理傷害不會附著元素,也不會發生元素反應。
■ 可用次數
此牌效果觸發後,會消耗1次可用次數;
可用次數耗盡後,立刻棄置此牌。
可用次數耗盡後,立刻棄置此牌。
■ 亂神之怪力
所附屬角色進行重擊時:造成的傷害+1。如果可用次數至少為2,則少花費1個無色元素。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■
岩元素傷害
和已附著的元素發生元素反應:

結晶(冰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
結晶(水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
結晶(火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
結晶(雷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
結晶(冰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結晶(水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結晶(火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
結晶(雷):本傷害+1,我方出戰角色獲得1點護盾(可疊加,最多2點)。■ 重擊
我方行動開始前,如果元素骰總數為偶數,則進行的「普通攻擊」將被視為「重擊」。
■ 無色元素
可以用任意類型的元素骰子組合,來支付此類費用。
■ 阿丑
我方出戰角色受到傷害時:抵消1點傷害。
可用次數:1,耗盡時不棄置此牌。
此召喚物在場期間可觸發1次:我方角色受到傷害後,為荒瀧一斗附屬亂神之怪力。
結束階段:棄置此牌,造成1點
岩元素傷害。
可用次數:1,耗盡時不棄置此牌。
此召喚物在場期間可觸發1次:我方角色受到傷害後,為荒瀧一斗附屬亂神之怪力。
結束階段:棄置此牌,造成1點
岩元素傷害。■ 亂神之怪力
所附屬角色進行重擊時:造成的傷害+1。如果可用次數至少為2,則少花費1個無色元素。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可用次數:1(可疊加,最多疊加到3次)
■ 持續回合
每回合結束階段,持續回合-1;
持續回合耗盡後,立刻棄置此牌。
持續回合耗盡後,立刻棄置此牌。
■ 怒目鬼王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造成的傷害+1,造成的
物理傷害變為
岩元素傷害。
持續回合:2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後:為其附屬亂神之怪力。(每回合1次)
物理傷害變為
岩元素傷害。持續回合:2
所附屬角色普通攻擊後:為其附屬亂神之怪力。(每回合1次)

